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轻钢结构房屋的验收

一、轻钢结构房屋的验收

青岛宏鑫辉可承接轻钢结构房屋的设计、生产与建造,每个工程结束后需要经过项目验收,在这里就分享下验收环节的一些详细信息:

1、轻钢结构房屋工程施工施工、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承建商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,经施工单位、承建商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交、工程竣工报告、申请、工程竣工、验收。工程竣工后,由总工程师签署报告。

2、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,有勘察单位、设计单位、监理单位、施工单位参加。

3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分为检验段、分项工程、分部工程(或者子分部)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
    (1)应符合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 准 》GB503O0 、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50205和其他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现行的标准规定 ;

    (2)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;

    (3)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;

    (4)在对建设单位及其资质进行自我检查、评估的基础上进行;

    (5)对隐蔽工程,施工单位应当在隐蔽工程施工前通知有关单位核对并形成验收文件; 

    (6)涉及结构安全的试样、试件和相关材料,应按照有关规定取样和测试;

    (7)检验批的质量应当按照主要控制项目和总项目进行验收;

    (8)对与结构安全、使用和功能有关的重大子项目,应进行取样和试验;

    (9)见证取样、检测和相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;

    (10)工程的视觉质量应当由现场验收人员检查,共同确认;

4、轻钢结构房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 求 :

    (1)建筑节能的特殊验收应进行,主要包括建筑体型系数、窗墙面积比、各部位、围护结构、传热系数、外墙遮阳系数等,均应满足GB50411和现行标准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建筑设计文件的要求;

    (2)每个分部(或者子分部)项目的质量应合格;

    (3)质量控制需要的资 料应该保证完整性;

    (4)各分部 (或子分部) 工程的安全性、职能性检查数据应当完整;

    (5)主要功能、工程抽查结果应符合有关专业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;

    (6)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;

5、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,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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